管理学院毕业生:
为做好我院 2025 年毕业生到云南省 25 个边境县(市)和迪庆州 3 个县(市)基层单位就业学费和国家助学贷 款代偿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请对象
2025 年我院毕业就业学生(2017—2024 年毕业符合条件的就业学生可以补申请),包括: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定向、委培以及在校期间已享受免除学费政策的学生除外。
涉及本科专业:会计学、审计学、会计学(中爱合作)、行政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旅游管理等
涉及研究生专业:会计、会计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企业管理、审计等
二、 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
2.在校期间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良好,学习成绩合格;
3.2017—2025 年毕业的学生:毕业时或毕业后 3 年内 自愿到云南 25 个边境县(市)和 3 个藏区县(市)基层单位工作、服务期在 3 年以上(含 3 年)。
具体评选要求参照附件 5:云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办法(云财教〔2017〕180 号)。
三、 申请工作流程
1.符合要求学生按照文件要求填表提出申请;
2.学院负责人接收毕业生申请材料;
3.学院对申请人材料初审,包括拟代偿金额、就业时限、服务时限、基层单位等相关内容;
4.学院将审核确定的拟代偿名单在“云南师范大学管理学院”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并上报学校学生处;
5. 学校学生处对各学院(学部)上报材料进行复审 ,并对拟代偿名单进行公示(学生处网站公示 5 个工作 日);
6. 学校将审核结果上报教育厅。
备注:学校审核通过的拟代偿对象,须连续三年到用人单位、县级人事部门、县级教育部门进行在岗情况认定,三年服务期满、一次性参加省级终审并领取代偿资金。
四、 报送材料及要求
1.《云南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到边境县市和迪庆州 3 个县市基层单位就业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拟代偿对象初审汇总表》(附件 1)电子版;
2.毕业学生申请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包括:
(1)《云南省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审核表》 (2025 版)( 附件 2),必须双面打印;
(2)《基层单位工作情况说明》( 附件 3);
(3)就业协议书或劳动合同复印件;
(4)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
(5)贷款合同复印件(如有贷款)。
以上纸质版一式两份, 电子版一份。特别强调:材料填写需准确、完整且不得涂改,表格不得随意修改调整。
3.工作要求:
( 1)请各位同学及时查看附件材料(附件1-5),按照要求填写材料;
(2)认真填写申请的拟代偿金额、就业时限、服务时限、基层单位等相关内容。相关纸质材料必须加盖相关单位公章。无盖章纸质材料无效,不予审核;
(3) 请符合条件同学务必于2026年2月26日之前将电子版材料发送到邮箱:1197008367@qq.com,纸质版材料于相同时间邮寄到学校,邮寄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一二一大街298号云南师范大学西南联大校区,徐楠,18468266135;
(4)如有问题请加QQ或者电话咨询,QQ:1197008367,电话:18468266135。
五、 常见问题
1.如何计算代偿金额?
2017—2025 年毕业的学生计算标准:每生每年代偿金额本科生最高不超过 8000 元、研究生最高不超过 12000元。本科生在校学习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低于 8000 元的 ,按照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金额实行代偿;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低于 12000元的,按照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金额实行代偿。
例如:张三系2019 届毕业生 ,在校期间每年的学费标准为 3400 元,学制 4 年,学费共计 3400*4= 13600 元,在校期间他申请了 3 年的国家助学贷款 ,每年 8000 元 ,共获得国家助学贷款 8000*3=24000 元。按照学制内“ 实际缴纳学费”和“获得国家助学贷款”金额两者就高的原则,张三代偿的金额为 24000 元。
2. 审核不通过的常见原因有哪些?
(1)2017—2025 年毕业的学生,毕业 3 年后就业;
(2)工作地点属城市中心区不属于乡镇以下的单位。
附件:
1.云南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到边境县市和迪庆州 3 个县 市基层单位就业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拟代偿对象初审汇总表
2. 云南省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审核表(2025 版)
3.基层单位工作情况说明
4.(填表说明)云南省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审核表
5. 云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办法(云财教〔2017〕180 号)
云南师范大学管理学院
2026 年 1 月 22 日